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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注意事项

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(以下简称乙炔瓶)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,又经常同时使用,氧气为助燃气体,乙炔为易燃气体,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,在使用过程中,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,如乙炔瓶与氧气瓶设置在同一个地点,无安全距离;氧气瓶与油脂接触,乙炔瓶水平滚动后,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;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℃以上,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;氧气、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,这些问题,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。因为是溶解乙炔,气瓶里有丙酮,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,在阀门打开(使用过程)的时候,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爆炸极限 2.55%~12.8%(体积)。

一、氧气瓶保管与存放

1.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;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,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;不许曝晒、火烤及敲打,以防爆炸。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。

2.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℃,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。

3.氧气瓶减压阀,压力计、接头与导管等,要涂标记。

二、氧气瓶使用规定

1.安装减压阀前,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,并检验氧气质量,合乎要求方可使用。

2.使用氧气时,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,最少应留0.1Mpa。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。

3.检查瓶阀时,可以用肥皂水涂液法检验是否漏气。

4.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。

5.氧气管路的连接垫片、接头等严禁使用橡胶等可燃材质。我们经常见到氧气管路系统里橡胶垫片引发的小事故:氩气瓶阀里是有橡胶密封圈的,有人经常拿氩气阀当氧气阀用,满瓶关阀时燃烧起来:橡胶是可燃物,氧气是助燃物,关阀会有摩擦产生局部高温,这时起火燃烧甚至爆炸就具备了三个必要条件。

三、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

1.乙炔气瓶在使用、运输、贮存时,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℃。

2.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,不得任意涂改。

3.使用压力不超过0.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.5-2.0米3/时瓶。

4.使用时要注意固定,防止倾倒,严禁卧入使用,对已卧入的乙炔瓶,不准直接开气使用,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,再接减压器使用,否则危险。禁止敲击,碰撞等粗暴行为。

5.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,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,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(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)。

6.瓶阀冻结时,严禁用火烘烤,可用10℃以下温水解冻。

7.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,应装在专用小车上,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。

8.严禁铜、银、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,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65%。

9.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:当环境温度<0℃时,压力应不低于0.05MPa;当环境温度为25~40℃时,应不低于0.3MPa。

10.在用汽车、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,应轻装轻卸。严禁抛、滑、滚、碰。

11.装运时,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,头部应朝向一方,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,直立排放时,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。

12.夏季要有遮阳措施,防止暴晒,严禁与氯气瓶、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。

13.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。

14.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,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,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,严禁任何管线穿过。

15.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,并有防倒措施,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,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。

16.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,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,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,并设置“乙炔危险”“严禁烟火”的醒目标志。

17.空瓶与满瓶应分开、整齐放置,并有明显标志。

四、使用乙炔瓶,应遵守下列规定:

1.使用前,应对钢印标记、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,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;

2.乙炔瓶的放置地点满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,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,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(高空作业时,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)

3.乙炔瓶使用时,必须直立,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,严禁卧放使用;

4.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源的场所使用;

5.乙炔瓶严禁敲击、碰撞;

6.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,严禁用40℃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;

7.移动作业时,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,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,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;

8.乙炔瓶使用过程中,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,应始终装在阀上。暂时中断使用时,必须关闭焊、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,严禁手持点燃的焊、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、闭乙炔瓶瓶阀;

9.乙炔瓶使用过程中,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,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;

10.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,必须留有不低于0.05MPa的剩余压力;

11.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、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,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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